打擊懲治披著“民間秘方”外衣的假藥
消毒產品冒充“祖傳秘藥”賣
被告人獲刑并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
本報訊(記者劉立新 通訊員王飛 趙奔宇)日前,河南省三門峽市陜州區檢察院針對辦理的一起夏某銷售假藥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通過“監督辦案+訴源治理”的方式,不僅讓被告人受到了應有的懲罰,而且凈化了藥品銷售市場,有效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2022年9月,該院收到公安機關移送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線索。經審查刑事偵查卷宗材料、詢問違法行為人和偵查人員座談等方式查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15日,夏某網購1200瓶無標識的某品牌消毒產品抑菌乳膏和經絡疏通乳膏后,隨意標識為“神奇九毒抑菌膏”“神奇九毒筋骨膏”,虛夸為“民間秘方”“祖傳秘藥”,宣稱可治療頭疼、前列腺炎、椎骨病等,在轄區多家農貿市場進行兜售。
經查實,夏某共售出996瓶,銷售價款3800元。該院經審查認為,夏某將消毒產品冒充藥品在集貿市場銷售,屬于銷售假藥行為,已侵害不特定多數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022年11月,該院召開視頻聽證觀摩會,邀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等參加,以認定銷售假藥的依據、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系數為焦點進行聽證。聽證員經討論后,一致支持檢察機關對夏某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和公益損害賠償金數額的意見。
2022年12月6日,該院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判令夏某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1.14萬元。2022年12月26日,檢察官在法庭上圍繞假藥認定、法律責任、維權途徑等開展法庭教育,旁聽人員對檢察公益訴訟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作用有了深刻認識。
2023年1月,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量刑建議,支持檢察機關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以銷售假藥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7600元,同時承擔三倍懲罰性賠償金1.14萬元。
在辦案的同時,針對轄區集貿市場存在銷售膏藥、中藥飲片等藥品違法行為,該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其依法開展農貿市場、集市藥品銷售專項治理,凈化藥品流通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相關部門在收到檢察建議后,對市場違規行為進行了全面細致的檢查,凈化了市場環境,保障了人民群眾健康安全。
3月14日,該院公益訴訟干警對轄區各集貿市場跟進調查時發現,轄區集貿市場均無再銷售膏藥、中藥飲片以及將消毒產品冒充藥品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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